Q
人大述職報告中立法參與怎么寫才不跑題?
A
立法參與不是旁聽記錄,是你在法規草案階段提了什么意見、被采納了幾條、哪條改了原文措辭。寫法上直奔“我做了什么”:參加幾次論證會、提出幾條修改建議、哪條建議推動了條款增刪或表述調整。別扯“高度重視”“深入研究”,人大立法講究的是字字較真,寫稿就得見字見行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5.2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每條立法參與必須對應具體法規名稱及條款序號,43.4%%的用戶傾向選擇2000-2400字,而31.7%%的用戶選擇1700-1999字,26.3%%選擇2401-28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參加立法調研、列席會議等程序性參與等同于實質性立法貢獻
適用對象
人大法制委委員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干部、人大專委會法律顧問、立法聯系點負責人、代表專業小組成員
新手常犯的誤區
把參加立法調研、列席會議等程序性參與等同于實質性立法貢獻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