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人大主任述職報告里怎么寫監督實效才顯分量?
A
監督實效不是看開了幾次會、發了幾份建議,是寫清楚你盯的那件事最后改了什么、誰簽了字、文件號是多少、群眾反饋怎么樣。比如執法檢查后推動修訂某條例,就寫清條款修改處、審議時你的關鍵提問、法制委采納意見的原文摘錄。實效得有出處、有回音、有變化痕跡,不能光說“引起重視”。
新手常犯的誤區
把監督過程當實效,用會議次數、材料數量、領導批示代替實質改變結果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適用對象
人大法制委委員、人大財經委干事、人大監司委聯絡員、縣級人大副主任、人大監督工作專班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8.8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實效必須附帶可查證的結果載體,44.8%%的用戶傾向選擇3200-3600字,而27.4%%的用戶選擇2800-3100字,18.5%%選擇3700-40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監督過程當實效,用會議次數、材料數量、領導批示代替實質改變結果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