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審查報告里事實描述怎么寫才不被挑刺?
A
事實部分就寫眼睛看見的、耳朵聽見的、筆錄記下的,別加半句推測。用短句,一句一個動作或結果,時間地點人物全釘死。誰在哪兒說了什么做了什么,按順序碼齊,像擺磚頭一樣穩當。別讓讀者猜哪句是現場記錄哪句是自己腦補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5.2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只寫可驗證的動作和結果,40.5%%的用戶傾向選擇2800-3500字,而30.6%%的用戶選擇2200-2700字,20.3%%選擇3600-42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調查過程當事實寫,摻進大量“可能”“疑似”“估計”這類軟塌塌的詞。
適用對象
紀檢新人、審計助理、法務文員、合規崗、內控專員
新手常犯的誤區
把調查過程當事實寫,摻進大量“可能”“疑似”“估計”這類軟塌塌的詞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