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法律事務實習報告怎么寫出自己的思考而不是抄指導律師話?
A
抄指導律師的話,等于端著師傅的碗喝湯,自己沒嚼過。你得寫你第一次看起訴狀時哪句話沒看懂、查完法條后回過頭怎么重新理解那個爭議焦點、第二天主動補了哪份檢索報告。思考不是結論,是過程,是皺眉、劃線、撕掉重寫的那頁紙。把“我當時想不通”寫出來,比“我深刻認識到”有力十倍。
新手常犯的誤區
把指導律師口頭點評原樣照搬成“本人認識到……”,連標點都沒改,一看就是沒過腦子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適用對象
法學院實習生、律所助理、司法局見習生、法院書記員助理、檢察院實習生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0.9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用“我”字開頭交代困惑起點,40.3%%的用戶傾向選擇2100-2500字,而25.2%%的用戶選擇1900-2099字,20.5%%選擇2501-29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指導律師口頭點評原樣照搬成“本人認識到……”,連標點都沒改,一看就是沒過腦子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