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派出所報告里文書送達怎么寫才不算漏項?
A
漏項就是只寫“已送達”,不寫誰送、何時送、怎么送、簽收人是誰、拒收有沒有見證。得寫“2024年3月15日14時,民警張偉持《行政處罰決定書》至李某住所,由其妻王某代收并簽字,附送達回執編號D20240315001”。郵寄得寫單號,公告得寫報紙名稱版面日期,拒收必須寫清見證人姓名單位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52.2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送達主體、時間、方式、簽收人四要素缺一不可,45.2%%的用戶傾向選擇600-900字,而30.9%%的用戶選擇400-600字,25.1%%選擇900-12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在“送達情況”欄打個鉤,或者寫“已通知”,以為流程走完了。
適用對象
辦案民警、內勤、法制員、督察、檔案管理員
新手常犯的誤區
在“送達情況”欄打個鉤,或者寫“已通知”,以為流程走完了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