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監督報告中監督依據怎么寫才不堆條文?
A
依據不是法條搬運工,是尺子刻度。寫哪條就用哪條,用哪條就扣準哪句,別整段復制粘貼。比如寫“未執行《XX辦法》第十七條第三款關于雙人復核的規定”,就停在這兒,別往下接“該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”。依據要像釘子,釘進問題里,不露頭也不歪斜。寫多了反而讓人懷疑你根本沒翻過原文。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38.7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每條依據必須精準匹配問題行為節點,40.4%%的用戶傾向選擇2900-3400字,而32.7%%的用戶選擇2300-2800字,19.4%%選擇3500-40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把依據寫成法規匯編目錄,列七八條、帶章節條款、還加粗加引號,結果報告里沒一處對得上具體條款內容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新手常犯的誤區
把依據寫成法規匯編目錄,列七八條、帶章節條款、還加粗加引號,結果報告里沒一處對得上具體條款內容。
適用對象
新進紀檢監察干部、巡察抽調人員、高校紀委法規崗、衛健系統行風辦、國企合規管理員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