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
制度報告中責任條款怎么寫才不變成推責清單?
A
責任不是列人頭,是卡動作節點。寫誰在什么情形下必須做什么,動作要帶時限、帶輸出物。比如審核意見得寫明幾個工作日內反饋,反饋得附簽字頁掃描件。別寫“負責監督”,寫“每月5日前調取系統日志并存檔”。責任主語統一用崗位名稱,別用人名,也別用“相關部門”這種虛的。每條責任后面自然接一句執行依據,就是這條對應哪款制度條文。
高分寫作經驗
熱門篇幅區間
推薦寫法
數據顯示,有28.4%的用戶認為,首選的寫法是責任主語統一用崗位名稱,51.3%%的用戶傾向選擇3000-4500字,而24.8%%的用戶選擇2000-3000字,17.6%%選擇4500-6000字。新手最容易踩的坑是責任條款全用“負責”“牽頭”“配合”打馬虎眼,沒動作、沒時限、沒交付物。
適用對象
風控專員、法務助理、內控崗、制度修訂員、部門文員
新手常犯的誤區
責任條款全用“負責”“牽頭”“配合”打馬虎眼,沒動作、沒時限、沒交付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