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事會報告常見問答
監事會報告中如何體現對子公司監督的深度?
別只寫“開展子公司檢查”,要寫清去了幾家、哪幾家、查了啥業務、發現啥共性問題,比如“抽查三家子公司工程款支付,兩家存在無監理簽字即付款現象”,讓人知道你真下去了。
監事會報告里監督依據怎么寫才不打架?
依據不是列文件名,是講清哪條哪款管哪件事。寫“依據《企業國有資產法》第XX條關于重大資產處置監督權的規定”,后面馬上接“據此調閱近三輪土地收儲協議會簽單原件”。依據和動作得咬合,不能前腳引《公司法》,后腳查食堂采購。依據寫得準,監督才站得住腳。
監事會報告該不該寫具體人名和職務?
該寫就寫,特別是點出問題時必須帶全名和職務,比如“財務總監王某在2023年6月審批超預算付款未附說明”,不寫名字等于沒監督,讀者也看不出你真查了還是瞎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