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風肅紀報告常見問答
正風肅紀報告結尾總被說“沒落腳點”,咋收得有力?
最后一段只寫接下來30天內必干的3件事:如“10月15日前完成公務用車GPS數據接入”“10月20日前向5個重點科室派駐監督員”“10月25日前公示上月信訪辦理結果”。不畫餅,只釘釘子。
正風肅紀報告老被退回補材料,咋一次過?
交稿前對照問題清單逐條核:每個點是否有人名、時間、事由、處理結論。缺一個就補上,別信“情況已說明”這種話。材料不是湊數,是讓人能順著查下去,一步不卡殼。
正風肅紀報告怕寫成紀委獨角戲,咋體現協同?
寫清“聯合財政局核查津補貼發放”“會同審計局復核3個專項資金”“請司法局對合同范本作合規審查”。誰干了啥、怎么配合的、產出啥結果,一條線串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