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設備內安全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
1、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《設備內安全作業許可證》。
2、《設備內安全作業許可證》由施工單位或交出設備單位負責辦理。
3、作業單位接到《設備內安全作業證》的,由該項目的負責人填寫作業證上作業單位應填寫的各項內容。
4、《設備內安全作業證》安全措施欄要填寫具體的安全措施。
5、《設備內安全作業證》由交出單位和作業單位的領導共同確認審批簽字后方為有效。
6、在設備內高處作業應按標準辦理《高處作業許可證》。
7、在設備內動火就按規定辦理《動火安全許可證》。
8、《設備內作業安全許可證》須經作業人員確認無誤,并由車間班長再次確認無誤后,方準許進入設備內作業。
9、設備內作業因工藝條件、作業環境條件改變,需重新辦理《設備內安全生產許可證》,方準許繼續作業。
10、設備內作業結束后,需認真檢查設備內外,確認無問題,方可封閉設備。









